生产设备进口浙江省如何备案 综合物流方案* 顾问专属秘书服务!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东莞公司:中国东莞南城区**国际3期4号楼1008-09室 上海公司: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汤臣国贸大厦1923-24室 青岛公司:中国青岛市南京路12号 伟东尚城301室 机电 化工 原木 五金 化妆品 模具 红酒 进口专员:梁小姐 / 电话:021-6101 9816 / 0769-2168 5258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(进口流程进口费用进口代理) 《一》审批依据 1、《*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; 2、《*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 3、《*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 4、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》(地区*总局*37号令) 5、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》(地区*总局*53号 《二》审批条件凡列入《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》内的产品均需备案。但列入《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及适用范围》或进口旧飞机发动机、机载设备及零部件、旧海上平台、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、零部件等不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例外。 《三》受理及审核单位 受理机构:省检验*审核机构: 1、地区*总局:对属于地区*总局备案范围的,由省检验*完成初审后报地区*总局审批、出证; 2、检验*:不属于地区*总局备案范围的,由省出入境检验*审批、并报地区*检疫总局核准后出证。 《四》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《五》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: (1)《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》(申请人应核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); (2)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》(申请人应核盖公章); (3) 申请人、收货人、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(复印件,申请人应核盖公章); (4)贸易合同或者协议(复印件,申请人应核盖公章); (5)《旧机电产品进口来源自我声明》(申请人应核盖公章)。 (6) 必要时,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(除照片外,申请人均需核盖公章): l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、制造年份证明材料,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; l涉及进口化工、冶炼、制药、印染、造纸、皮革、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、*评价意见; l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,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,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,原使用地官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最后年度检验报告,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、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; l 涉及进口发动机组的中文使用说明书、维修保养记录和机组使用时间记录或声明材料。 l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单证; l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地区主管部门、*门和相关**管理部门允许进口的批准文件; 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、租赁、维修、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。 《六》审批程序: 属于地区*总局备案范围、由省局受理并完成初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审批程序为:受理——初审——复审——签发初审意见,并上报地区*总局,由地区*总局审批——签发备案文件。不属于地区*总局备案范围、属省局签发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审批程序为:受理——初审——复审——上报总局核准——签发——制证——发放备案文件。